其他
4天,7起袭警案件!
“袭警罪”的不仅单独设立,部分严重、恶劣情节还提升了量刑档次,这些举措凸显了暴力袭警行为特殊的社会危害性,意味着袭警的嫌疑人面临更高的犯罪成本,将大大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更大程度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表现。
乌云君发现,自3月1日至4日期间,全国通过媒体公开报道的袭警类案件就有7起,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另有1人被逮捕,1人被公诉,1人被取保。
1、3月1日13时许,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按照110指令,处置一起群众求助警情。期间,男子王某在醉酒后抢夺正在执行公务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并采用手抠、脚踹的方式殴打两名辅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晚9时,王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2、3月1日13时许,四川绵阳男子李某平在遇四川绵阳民警盘查时,驾车闯卡,强拖辅警10余米,随后被抓获。当晚23时,李某平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5、3月2日晚,江苏省南京江宁警方在处理一起纠纷的过程中,当事人李某的丈夫齐某和儿子不听劝阻,在警务站门口推搡民警、辅警,同时大喊“警察打人”制造混乱。齐某儿子趁乱掐住一名民警脖子将民警摔倒在地,并与民警、辅警纠缠,致使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全身多处受伤。目前,齐某父子2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
7、2月5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在酒吧闹事,被民警根据110指令带回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巡特警大队醒酒。随后,赵某无理取闹、辱骂民警,扰乱办案工作秩序,在民警刘某某上前阻拦时用脚将刘某某左髋部踹伤。3月3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以涉嫌袭警罪依法批准逮捕。
8、3月2日16时许,内蒙古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巴音赛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辖区居民家中存在聚众赌博行为。民警到场处置案件过程中,嫌疑人潘某掐住民警脖子进行无理撕扯,刘某用拐杖对民警进行殴打并辱骂。潘某因涉嫌袭警罪被刑事拘留,刘某因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
以往,这些嫌疑人可能是涉嫌"妨害公务罪",甚至只是一个治安类案件。但现在,是档次更高的量刑。
乌云君仔细研究案情后发现,袭警类案件的办理有一定的特点:
1、 警务人员在面对袭警和违法行为的挑衅时,现场处置的更果断、更及时、更利索。这得益于“袭警罪”单独设立。
2、 袭警案件发生后,督察维权部门、检察院等部门都能第一时间介入。面对新的罪名,需要进一步明确法条,明确与其他罪名的区别。当然,乌云君相信,上述的案件办理的都很漂亮,也会进一步指导此类案件的办理。
3、 袭击民警涉嫌袭警罪,袭击辅警也涉嫌袭警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公安部第153号令)及各省市的辅警管理条例中均明确表示,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的执法权威一样受到保护,受到侵害时同样适用法律救济途径。
4、 有些袭警案件已经适用刑拘直诉程序。
5、 涉嫌袭警罪的嫌疑人有时会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较为常见的为危险驾驶。
6、袭警的情节有轻与重,但不影响案件的侦查。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
赵克志部长说,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 法律的惩戒是为了更好的教育,我们希望越来越少的人因为涉嫌袭警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出现时,公检法也会果断出击毫不手软,维护执法权威。
来源:POLICEman 乌云君
分割线
推荐阅读
公众号后台回复【文书】